县发展和改革局
召开民主生活会简讯
根据洞组发(2011)8号《关于开好2011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精神,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县发改局现有班子成员7人,出席会议共7人。会议由发改局党组书记尹耀龙同志主持,县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尹军峰、干教组欧阳伟昌及组织部干部旷娟三位同志到会指导、监督。
在本次民主生活会上,局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作风建设。”的会议主题,针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查找一年来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比较深刻、透沏,诚恳,批评别人中肯、诚挚,从而互相帮助,增强党性。并明确了今后各自的努力方向,找准在服务全县发展和改革大局中的位置。
总体上看,这次民主生活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弘扬了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与会者又一次受到严格的党性锻炼,进一步认清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从而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法规股)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建议和提案督办、会议组织、政务公开、信访接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内保,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横向传输网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与管理、文明建设、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党务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县招标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和核准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对不进行核准及不依照核准事项进行招标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工业项目及代建单位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承担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综合改革股(铁路建设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改革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材料。负责“三产”、财政、金融、对外经济、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等工作。
研究国家和省关于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制定全县铁路过境建设发展战略规划;组织会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规划论证、选址以及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组织会同县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已开工的铁路建设项目跟踪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矛盾;承担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及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草案;提出全县预算内建设投资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并下达全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省、市在县内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协调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的建设项目。负责基础产业、工业、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资源环境、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检查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对在建重点工程的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协助配合处理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有关矛盾;组织县重点建设项目调度统计和信息工作;承担县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提出和实施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和市级政策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重大项目稽查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
(四)农村经济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农业(含乡镇企业)、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移民后扶、气象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社会发展股
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核、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全县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六)财务股
负责单位财政计划、预算、管理、审批工作,搞好增收节支;负责各种票据结算;按规定发放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搞好财务报表。
(七)湘西开发股
负责研究和提出全县湘西地区开发总体规划、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县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库,并指导、协调、实施和督查;联系协调全县湘西地区开发人才引进、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县湘西地区开发重点产业项目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和引导资金的审查和申报;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编制以工代赈发展规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查上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
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年初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股室根据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4、倡导“八个树立、八个反对”:
(1)树立正气之风,讲政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
(2)树立视局为家,局兴我荣之风,构建团结友爱机关;反对损害集体荣誉的不良行为。
(3)树立刻苦学习之风,锐意进取,建设学习型团队;反对不学无术。
(4)树立正直诚信、爱岗敬业之风,倡导一诺千金,恪尽职守;反对言而无信、人浮于事。
(5)树立敬民爱民之风,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反对官僚主义、本位思想;
(6)树立勤政廉政之风,依法依规办事,对法律、法规保持敬畏;反对禄禄无为和以权谋私。
(7)树立勤俭节约之风,弘扬传统美德,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反对铺张浪费。
(8)树立健康文明之风,做到语言文明,举止文雅,乐善好施;反对低级粗俗和野蛮愚昧。
5、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党风
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将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列为支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廉的重要内容。年终总结考核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材料报局党组,做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6、主动走访服务对象听取意见。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党组中心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领导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任任秘书
2、中心组的集中学习研讨,由中心组组长或副组长确定并主持,中心组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每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本人签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计划安排
中心组的学习年初编制年度学习计划,依据学习计划实施。除个人自学外,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学习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法
1、坚持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和本职工作搞好自学,并认真做好心得笔记。
2、坚持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每年应撰写1—2篇调研报告。
洞发改党组[2011]134号
关于成立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公布如下:成
组 长:尹耀龙
副组长:王小平 曾伟民
成 员:林 飞 肖小红 廖跃军 杨宏伟
下设办公室,由杨宏伟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班子成员分工
尹耀龙: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盘工作。
王小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工、计财、农经、社会事业发展,兼任机关支部书记,联系扶贫、窗口、安全工作。
曾伟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财政金融、国民经济和国防动员、三产、移民、民政、铁路、重点项目及重点项目稽查等工作。
张闻凯: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法规、招投标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文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林 飞:总经济师。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工业园)、环境资源(对口联系能源局)、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肖小红:湘西办副主任。
协助局长分管湘西开发工作,负责“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县”和“国家武陵山协作区”两项政策项目的衔接。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廖跃军:工会主席。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工会、老干、老龄、计育、双联等工作,协助分管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股室工作人员职责分工
杨宏伟: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法规、招投标管理、 政工、信访稳定、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文明建设等工作。
尹拥军:湘西开发股股长,协助湘西办副主任做好湘西开发股日常工作兼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工作。
黄人定:综合改革股股长,负责综合工作,联系财政金融、国民经济和国防动员、三产、移民、民政、铁路、重点项目及重点项目稽查等工作。
向豪生: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对口联系工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工业园)、环境资源(对口联系能源局)、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工作。
李开炼:农经股股长,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对口联系能源工作。
曾明辉:协助李开炼从事农经工作。
肖秀清:财务股股长,负责局财务工作。
尹邦录:司机,负责车辆保养和安全运行。
2011年党费收缴情况表
姓 名 |
应缴党费 |
实缴党费 |
姓名 |
应缴党费 |
实缴党费 |
黄元桂 |
180 |
180 |
曾明辉 |
180 |
180 |
尹耀龙 |
160 |
160 |
尹邦录 |
100 |
100 |
王小平 |
170 |
170 |
曾广多 |
142.3 |
142.3 |
曾伟民 |
140 |
140 |
赵季良 |
150.15 |
150.15 |
林 飞 |
130 |
130 |
肖信常 |
146.12 |
146.12 |
肖小红 |
140 |
140 |
肖延秀 |
135.78 |
135.78 |
廖跃军 |
140 |
140 |
朱志轩 |
137.39 |
137.39 |
杨宏伟 |
130 |
130 |
王周光 |
151.93 |
151.93 |
尹拥军 |
110 |
110 |
合 计 |
2983 |
2983 |
黄人定 |
120 |
120 |
|
|
|
|
130 |
130 |
|
|
|
向豪生 |
150 |
150 |
|
|
|
李开炼 |
140 |
140 |
|
|
|
李明华 |
180 |
180 |
|
|
|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织机构
一、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党 组 书 记:尹耀龙
党组副书记:王小平
党组成员:曾伟民 张闻凯
二、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支部(17人)
支部书记:王小平
组织委员:杨宏伟
宣传委员:肖秀清
支部党员:尹耀龙 王小平 曾伟民 张闻凯 林飞 肖小红 廖跃军 杨宏伟 肖秀清
三、发展和改革局老干支部(8人)
支部书记:曾广多
组织委员:王周光
宣传委员:黄元桂
支部党员:曾广多 王周光 黄元桂 肖信常 赵季良 周厚堂 朱志轩 肖延秀
政务服务事项及需提供材料信息
(一)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的审批
需提供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3、咨询评估意见;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资料;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8、行业主管部门意见;9、资金落实方案及资金证明;10、招标投标基本情况表;11、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
需提供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项目申请书;3、咨询评估意见;4、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资料;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城市规划审查意见;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8、行业主管部门意见;9、资金落实方案及资金证明;10、招标投标基本情况表;11、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鼓励类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需提供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如果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则只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分级预审的有关规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四)限制类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的初审
需提供材料:1、项目申请报告;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如果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则只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按照建设项目用地分级预审的有关规定,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需提供材料:
一、招标事项核准的申请材料,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招标的内容;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凡属于《湖南省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建设项目,在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中明确有关招标的内容;企业投资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在获得投资项目备案后,另行报送招标核准报告。招标事项核准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基本情况表,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二)申请自行招标的,报送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3、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4、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5、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三)申请邀请招标的,应根据以上邀请招标的条件之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四)申请不招标的,应根据以上不招标的条件之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事项核准单独(含已核准招标事项拟需变更的)申报的,申报人除提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报送以下材料:(一)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和项目主管部门或县发展改革委的书面意见;(二)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需提供材料:1、项目申请表;2、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证的复印件;3、项目申请人情况;4、行业主管部门意见;5、有行业资质要求的,还应出具从事该行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需生产许可证的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