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涉及21厅级单位13高校共52人

2016年04月20日来源:湖南省政府公报 作者:  点击数:

湖南省政府日前向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下发文件,任免一批干部。
  
  胡正龙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巡视员职务;
  
  曾艳阳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亮方同志的省能源局局长职务;
  
  应若平同志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免去邹文辉同志的省教育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王键同志的省教育厅巡视员职务;
  
  戴爱国同志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马王堆疗养院院长职务;
  
  李杰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龚伟兵同志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欧阳黎明同志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免去欧阳斌同志的省旅游局副巡视员职务;
  
  石建辉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覃万成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省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肖君华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林中湘同志任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免去其省煤田地质局局长职务;
  
  免去全铁军同志的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新连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局长,免去其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中杰同志任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童雄才同志任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赫荣同志的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龚政文、王平同志的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蒋祖烜同志任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覃晓光同志的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建国同志的长沙理工大学正校级督导员职务;
  
  段美娟同志任湖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利华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免去其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范晓阳、李可兴、李若梅同志任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萍同志的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周飞跃同志任湖南科技大学副校长;
  
  周明侠、张世英同志任长沙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屈林岩、陈大川同志的长沙学院副院长职务;
  
  罗建华同志任湖南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力同志的湖南工学院院长职务;
  
  胡穗同志任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平同志的湖南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童小娇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湘愚同志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曹兴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江正云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志敏同志的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蒋璟萍同志任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湖南女子学院副院级督导员职务;
  
  免去周美林同志的湖南女子学院副院长职务;
  
  方林佑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
  
  左家哺同志任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谭骁彧同志任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李志超同志任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邱家才同志任衡阳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董事长职务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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