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党代表工作室是各级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平台。设立党代表接待日,公开接待或主动约谈基层党员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引导,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条 工作室根据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制定年度计划,重点围绕党的建设开展活动;每季度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条 工作室按时向党员群众开放,负责组织、协调党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群众活动。每月组织党代表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
第四条 对党代表的意见、建议、提议进行登记,整理并向党委报告。根据党委的意见,将代表的意见、建议、提议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有关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向党代表反馈所提意见、建议、提议的办理情况,并通报有关情况。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党代表列席会等相关工作会议,及时向党代表通报党委的重大活动和决策,增强党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
第六条 有计划地组织党代表开展调研走访、学习培训,视察、评议等活动,提高其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定期组织党代表开展慰问和困难帮扶活动。
第七条 做好其他联络和服务党代表的工作。